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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次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24-06-20 10:57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严格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现就我校2024年第二批次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领导小组

各学院应由主管教学领导、相关专业专家、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组织落实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并选聘指导教师做好学生的开题、论文撰写、初稿审查、原创性检测、论文评阅等论文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选聘条件

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政治立场坚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潜心教书育人,恪守学术道德。选派讲师为指导教师的,须选择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高度负责的讲师。选聘具体要求参照《辽宁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准入规定》(附件1)

3.加强毕业论文全过程管理

毕业论文通过“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过程管理,各办学单位应按照系统要求维护师生信息,上传论文选题、进行原创性检测,归档论文提交材料等

二、时间进度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选题,下达任务书;

2024年7月14日前,完成开题相关工作;

2024年9月8日前,撰写毕业论文,完成初稿;

2024年10月6日前,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2024年10月20日前,毕业论文定稿;

2024年10月2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原创性检测学生自检;

2024年11月3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终稿;

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原创性检测学校检测;

2024年12月1日前,毕业论文答辩;

2024年12月8日前,汇总并存档毕业论文成绩、相关材料。 

   三、论文撰写与指导

  学生参照《辽宁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附件2)撰写论文,论文撰写格式与学术规范需按照《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样本(附件3)、《学术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2-2022)》(附件4)要求执行论文正文不少于10000字。各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应结合本单位实际与学校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质量的管理,组织学生毕业论文工作。

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毕业论文相关教学活动, 具体参照《辽宁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并协助做好论文终稿的原创性检测、修改与答辩准备工作。各学院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毕业论文指导与辅导。论文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存在作假行为,按照辽宁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附件5)进行处理。

四、论文原创性检测

    (一)检测标准

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采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检测模块)”进行原创性检测,检测结果小于30%视为通过。

拟申请学位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采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检测模块)”和“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原创性检测,检测结果均小于30%视为通过;任一系统检测结果大于等于30%视为不通过。

   (二)检测安排及要求

1.学生自检

学校给予学生论文原创性检测自检机会,毕业论文通过维普系统检测,学位论文通过维普、知网双系统检测。各系统自检限一次

2.学校检测

学生自检完成后,论文定稿由各学院负责进行校级原创性检测,其结果作为检测最终结论,检测未通过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延期半年答辩。校级检测截止至2024年11月10日。

五、论文答辩

各学院答辩前需成立学院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家奇数人员组成,最少不得低于3人。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同级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可为有关专家、外聘高校教师、本校教师,但需具备答辩教师资格。答辩委员会的职责是: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过程,做好答辩记录,评定论文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答辩需现场进行,答辩的组织过程要严肃、认真、规范。

严把学位授予关拟申请学位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应由学院组织统一答辩。学生毕业论文未通过知网检测或未经学院组织统一答辩,学校不受理其申请学位。

六、材料报送与存档

学院需在答辩前一周将《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附件6)交至继续教育管理处。在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需将通过原创性检测的毕业论文、《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环节工作套表》(附件7)长期存档备查,《XX学院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8)2024年7月8日前,《成人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附件9)于2024年1125日前报送至继续教育管理处

 

联系人:李广宇、刘娜

联系电话:62202177 62202174

 

附件:

1.《辽宁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准入规定》

2.《辽宁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3.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样本

4.《学术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2-2022)

5.《辽宁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6.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

7.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环节工作套表

8.《XX学院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9.成人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4年6月20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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