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休学申请表(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因各种原因需暂停学业或不能正常学习的,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可以申请休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休学:
(一)因病经医疗单位诊断认为必须休养或治疗的;
(二)因工作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
(三)因其他特殊原因必须休学的。
学生申请休学,须提交休学申请书及有关证明 (因病休学者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一般以1年为限,累计不得超过2年。学生应征参军入伍,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 2 年。
休学学生按下列规定办理:(一)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
(二) 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不得参 加课程考核,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学校不对学生在此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
2.辽宁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复学申请表(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因伤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必须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方可复学;
(二)因其他原因休学的,须提供必要的证明,经学校审批,方可复学;
(三)学生休学期满,需于学期开学一周内持有关证明材料,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复学;
(四)复学后,编入原专业相应年级学习。若原专业的相应年级已不存在,经学校批准,可转入相近专业的适当年级学习;
(五)学生在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取消其复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