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拟同意2025级165名学生转专业,现将转专业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学历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4-62202177
附件:《2025年上半年2025级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名单》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5年3月25日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电话:024-62202177 邮编:1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