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38号)文件要求,经辽宁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保留辽宁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13个,新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1个,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管理处反映。
受理单位:继续教育管理处
联系电话:024-62202177 62202174
邮箱:lnuced@126.com
特此公示
附件:1.《辽宁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保留校外教学点名单》
2.《辽宁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新增校外教学点名单》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