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拟同意2024级学生刘莽学习层次由高起本降为高起专并转专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历教育管理科联系(反映情况要具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4-62202177。
附件:《转专业学生名单》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4年10月16日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电话:024-62202177 邮编:1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