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拟同意2023级1名学生及2024级11名学生转专业,现将转专业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到2024年4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与学历教育管理科联系(反映情况要具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4-62202177。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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