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4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报到与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已结束。通过核查发现,2023级保留入学资格的刘禹成等12人未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保留期限为一年且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如需注册学籍,须在2024级新生入学报到时按照规定办理报到入学,否则视为放弃入学。学校经审核研究,拟同意刘禹成等12人放弃入学资格,特此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3月22日—4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学历教育管理科,电话:024-62202174。
附件:《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23级学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