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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缴费的公告
2023-12-19 10:52  

辽宁大学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录取工作即将完成,为加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管理,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杜绝乱收费现象,特公告如下:

1. 学校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收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

2. 学生学费一律在学生报到后由学生本人通过“辽宁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xysf.lnu.edu.cn/xysf/login.aspx)缴纳,不得由其他人或单位代收代缴。

3. 学生学费按学年收取,严禁预收或跨学年收取学生学费。

4. 辽宁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级学生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如下:

 

层次

形式

专业名称

招生

科类

 

年)

辽宁学费标准元/年)

高中起点升专科

业余

计算机应用技术

理科

2.5

2200

函授

大数据与会计

文理

2.5

2200

工商企业管理

文理

2.5

2200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

2.5

2200

高中起点升本科

函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5

2600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

5

2400

专科起点升本科

业余

法学

法学

2.5

2500

汉语言文学

文史

2.5

24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

2.5

2900

工商管理

经管

2.5

2400

会计学

经管

2.5

2500

人力资源管理

经管

2.5

2400

函授

金融学

经管

2.5

24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管

2.5

2400

法学

法学

2.5

2400

汉语言文学

文史

2.5

2400

新闻学

文史

2.5

24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

2.5

26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

2.5

2600

工商管理

经管

2.5

2400

市场营销

经管

2.5

2400

会计学

经管

2.5

2400

人力资源管理

经管

2.5

2400

工程管理

经管

2.5

2760

行政管理

经管

2.5

2400

 咨询电话:024-62202174 62202177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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