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精神,拟同意一名学生转学(转入),现将转学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到2023年9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与学历教育管理科联系(反映情况要具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4-62202177。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3年9月21日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电话:024-62202177 邮编:1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