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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次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23-06-08 16:37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严格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服务,确保全程指导、全员查重,全员答辩,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现将我校2023年第批次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领导小组

各学院应由主管教学领导、相关专业专家、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具体落实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等环节的质量监控,选聘指导教师,组织指导教师做好开题、论文撰写、初稿审查、原创性检测、论文评阅和答辩前指导等工作。

2.指导教师选聘条件

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政治立场坚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潜心教书育人,恪守学术道德。选派讲师为指导教师的,须选择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高度负责的讲师。选聘具体要求参照《辽宁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准入规定》(附件1)

3.加强毕业论文指导过程化管理

学校本次使用“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参与论文过程管理,各办学单位要按照系统要求增删使用人员信息,上传论文选题等,学校将择期按照管理层级和职责权限为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分配不同的登录账号。学校和系统开发公司将全程及时提供相应支持。

二、时间进度

2023年6月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选题,下达任务书;

2023年7月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开题;

2023年9月3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2023年10月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2023年10月2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定稿;

2023年10月2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原创性检测(学生自检);

2023年11月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终稿;

2023年11月1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原创性检测(学校检测);

2023年12月3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2023年12月10日前,汇总毕业论文成绩、相关材料并存档。

三、论文撰写与指导

学生参照《辽宁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附件2)撰写论文,论文正文不少于10000字。各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应结合本单位实际与学校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质量的管理,组织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学生需按照学院毕业论文样本、学术规范撰写毕业论文。

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毕业论文相关教学活动, 具体参照《辽宁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定》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并协助做好论文终稿的原创性检测、修改与答辩准备工作。各学院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毕业论文线上指导与辅导。

四、毕业论文原创性检测

(一)检测标准

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采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小于30%视为通过。

拟申请学位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采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和“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小于30%视为通过;任一系统检测结果大于等于30%视为不通过。

(二)检测安排及要求

1.学生自检

所有申请答辩的学生可在维普系统免费检测一次,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在知网系统额外免费检测一次。检测的论文定稿由学生上传,指导教师审核批准后即可获得检测结果,自检结果仅供学生参考,不作为学校原创性检测依据。

2.学校检测

学校检测维普平台由学生上传毕业论文终稿,指导教师审核批准无误后即可得到学校原创性检测结果。知网需由学生提供给指导教师审核批准无误后统一由办学单位转至继续教育管理处检测,检测后由办学单位反馈结果。

检测未通过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延期毕业。拟申请学位的学生需在本次论文答辩前确定申请学位的意愿并按要求通过论文双平台检测,若答辩前仅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不能申请学位。

五、论文答辩

各学院答辩前需成立学院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答辩委员会按专业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应由奇数人员组成,最少不得低于3人。答辩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同级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成员可为有关专家、外聘高校教师、本校教师,原则上不允许该学生指导教师担任。答辩小组的职责是: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过程,做好答辩记录,评定论文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答辩的组织过程要严肃、认真、规范。如采取线上答辩形式,需提前对线上答辩进行模拟测试,各学院应将线上答辩过程及结果以可追溯的方式予以留存,以备查验。答辩前一周将《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交至继续教育管理处。

严把学位授予关拟申请学位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应由学院组织统一答辩。学校不受理毕业论文未通过知网检测及未经学院组织统一答辩的学生申请学位。

六、相关要求与材料报送

各学院在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后,将通过原创性检测的毕业论文、《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环节工作套表》(附件4)等相关材料长期存档备查。

各学院于2023年7月7日前将《XX学院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5)报送至继续教育管理处。《成人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附件7)于2023年11月26日前报送。

 

联系人:李广宇、刘娜

联系电话:62202177 62202174

 

附件:

1.《辽宁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准入规定》

2.《辽宁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3.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样本

4.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环节工作套表

5.《XX学院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6.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

7.成人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

8.《辽宁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3年6月14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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