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报到与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已结束。通过核查发现,2022级保留入学资格的李雨澎等7人未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保留期限为一年且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如需注册学籍,须在2023级新生入学报到时按照规定办理报到入学,否则视为放弃入学。学校经审核研究,拟同意李雨澎等7人放弃入学资格,特此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4月19日—4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学历教育管理科,电话:024-62202174。
附件:《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22级学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