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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23年上半年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2023-04-12 09:06  

根据2021年修订的《辽宁大学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2023年上半年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申请受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范围

202212月—2023年1月获得辽宁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和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者。

二、学位申请条件

学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在学期间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2. 教学计划/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均及格;

3. 毕业论文通过。

三、学位申请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54日。

四、学位申请要求

(一)自考学生

1.扫描下方二维码,准确填写信息:

 

 

2.请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见“六、联系方式”),邮件题目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纸质版材料联系相关专业老师报送。

电子版材料:

(1)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件;

(2)电子版照片(要求为单一蓝色背景,身着白色或浅色系服装,近期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标准尺寸为:480像素*640像素;

3)毕业证原件扫描件;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

5)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纸质版材料: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2寸照片2张(与电子版照片同版),尺寸为:3.3*4.8cm,照片无白边;

3)毕业证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成绩单复印件1份。

 

(二)成人学生

学位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联系相关专业老师(见“六、联系方式”)报送。

电子版材料:

毕业证同版电子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一律使用新华社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采集的学历图像照片及其数码底版(数码底版要求到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或者个人学信档案处下载,不得使用扫描照片)

纸质版材料:

1)学信网学历照片22张;

2)毕业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成绩单复印件1份。

 

、说明事项

()提交的材料需完整、准确,因学生个人上交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填写错误产生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如申请的个人信息与毕业信息不一致,须报送相应说明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若近期举办学位外语考试,另行通知并受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学生的申请。

 

联系方式

受理范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汉语言文学专业(自学考试、成人教育业余形式)

吕老师

024-6260216915893875605

ttongsun @163.com

法学专业(自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学考试)

孙老师

024-62205687

 

1500514700@qq.com

成人教育业余形式(除汉语言文学专业)

冯老师

024-62205687

 

成人教育函授形式学生申请由校外教学点受理后集中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62202174

工作微信:lnuced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34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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