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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即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成人学历教育学生进行学籍预警的通知
2023-03-07 16:51  

各相关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辽宁省教育委员会关于成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成人学历教育学制与修业年限相关规定,为加强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切身利益,拟对即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在校生进行学籍预警。

各相关学院按照《即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学生预警名单》(附件1)认真核查本单位超过基本学制的学生学籍状态对尚未完成学业者,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须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对于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尚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学籍核查相关工作规定对其进行取消学籍处理。请各相关学院核查后整理填报《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预警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继续教育管理处。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3年3月7日

 

附件【附件2: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预警情况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即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学生预警名单(公示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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