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信任并选择辽宁大学。请您认真阅读入学须知,提前做好准备,以便顺利报到入学。
一、入学通知书发放
入学通知书将于2023年1月中旬左右由各专业所在学院、校外教学点通过邮寄方式发放。个别新生由于通讯地址不详或手机号码变更、停机等原因未收到入学通知书,请与所在学院、校外教学点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请认准附件1中的官方机构、联系人拨打的电话、发送的录取短信和通知等,切勿相信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发布的虚假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入学、缴费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二、注册报到
新生要按照所在学院、校外教学点通知的时限内到所在学院、校外教学点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须由新生本人向学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书,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因特殊情况当年不能入学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在2023年3月17日前到所在学院、校外教学点办理相关手续。
三、学费缴纳
新生学费按照年度缴纳,学费标准请参看入学通知书。
学生需通过“辽宁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xysf.lnu.edu.cn/xysf/login.aspx)缴纳学费。
四、报到所需材料
1.所有新生须持辽宁大学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成人高考准考证(准考证如有遗失,可现场说明)办理报到手续。
(1)专升本新生报到时,还须持成人高考报名时使用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提交签署后的《辽宁大学成人教育专升本科学生入学保证书》(附件2)。因前置学历不合格导致新生学籍不能进行电子注册,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以应届专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专升本新生,最迟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提交专业所在的学院核验。
2.为维护高校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声誉,严肃招生纪律,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报到新生进行复查核验本人证件及电子档案中的人像是否相符。对不符合报考和录取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专升本新生进行专科学历复核时,录取新生不能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取消其入学资格。
3.所有新生自行打印并填写《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登记表》(附件3),报到时一同提交。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24-62202032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024-62202177
2.公众号:
新生可扫描关注”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联系咨询

3.官方网址:
继续教育管理处官方网址:http://crjy.lnu.edu.cn/
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址:http://sce.lnu.edu.cn/
附件1:辽宁大学继续教育所在学院、校外教学点联系方式
附件2:辽宁大学成人教育专升本科学生入学保证书
附件3: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登记表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