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结合近期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现对拟申请答辩的2022届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的有关要求作补充说明,具体通知如下:
1.学生个人在学校指定原创性检测系统检测毕业论文采取自愿原则,但需做好论文自查及修改工作,自行检测的学生可向所属学院提供检测报告;
2.论文答辩前,学校将对学生提交的拟申请答辩的论文终稿进行全员检测,论文正文首次检测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30%的,视为检测不合格,指导教师须给出修改意见,学生按指导教师意见修改后可申请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具有答辩资格;第二次检测不合格的,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延期半年答辩。鉴于今年首次启动毕业论文检测工作,第一次检测前给予一次测试机会,测试结论不作为正式检测结论。
3.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毕业生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酌情给予处分,对已毕业的学生依法撤销已授予的学位证书。
其他毕业论文相关事宜按照之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届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落实,特此通知。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