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继续教育学院上报,我处审核,拟同意陈胜等36名同学转专业,现将转专业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9日到2021年6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与学历教育管理科联系(反映情况要具真实姓名)。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4-62202177。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电话:024-62202177 邮编:1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