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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成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12-01 10:04  

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成人期末课程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函授教学过程实施要点(试行)>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行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宁大学成人教育考务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的要求,现将考试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各校内教学单位、函授站要明确主体责任,各校内教学单位由继续教育管理处负责巡查监督,各函授站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巡查监督。各单位需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由各学院、函授站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12月8日前上报《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一览表》(详见附件1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详见附件2)中的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试卷保密管理。

  各教学单位须按照保密规定和学校相关要求按工作流程做好试卷的接收和保管工作,严守试卷秘密,不得提前拆封试卷。

三、加强监考培训和考试纪律宣传

  建立良好的考风,既要坚持严格管理,也要注重教育引导。各教学单位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监考教师真正负起责任来,让考生没有违纪的机会;二是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其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1. 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教学单位必须认真组织监考人员学习《辽宁大学成人教育考务管理工作规定“监考人员工作职责”,树立良好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各考场监考、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2. 加强考试纪律的宣传和教育

1)考前对学生进行考场纪律教育,向学生宣读考场纪律,使学生明确考场规则,认识到违反考试纪律的严重后果。建议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集中学习,提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本学期将根据《辽宁大学成人教育考务管理工作规定》对违纪、作弊学生进行处理。

2)建议学生辅导员深入考场检查本单位各年级学生的考试情况。

四、做好考试的安排

  各教学单位应在12月8日前向上级单位报送《期末考试安排表》(详见附件3)。对于本学期无法如期安排期末考试的单位,请提交申请向上级单位报告补考时间、补考方式等信息。

  因疫情原因,允许教学单位本学期采取线上考试形式,要求各单位搭建合格的网上考试平台,并采用合理技术手段杜绝替考、作弊等违纪现象发生。各单位应制定线上考试突发情况应急处理预案,对所有线上考试资料做好存档,包括考生试卷、考生录屏、监考录屏、考场记录单、特殊情况截图等。  

五、规范试卷评阅和装订整理与成绩报送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规范试卷评阅和整理工作,确保评卷质量及成绩评定的准确、公正,使评卷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校内各教学单位主干课程考试卷应由各单位负责保管并长期存档,各函授站主干课程考试卷应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保管并长期存档。各科成绩评出后,应于下学期第一周结束前汇总报送上级单位。

、加强巡考与督考。

  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应安排考试巡视人员,指导、监督考试工作。

、严格执行考试责任追究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的相关规定,将责任落实到人,对不能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一览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计划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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