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的相关规定,毕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补办的毕业证明书将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同时对已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以备核查。补办毕业证明书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生效,原证书同时作废。
毕业证明书补办程序如下:
一、办理范围:毕业证明书办理对象为因证书遗失或损坏的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
二、提交材料:
1.《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明书申请表》(附件)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页)
3.两张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及照片电子版(像素为630*480,大小为20k-40k),电子版照片发至LNUCED@126.com邮箱,主题命名为“身份证号+名字”,照片以附件形式上传。
★若原毕业证书已在学信网可查询且信息无误,需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下材料无需提供:
4.学校档案中心开具本人页的《辽宁省**年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名单》
5.学校档案中心开具本人页的毕业名册
6.学校档案中心开具的毕业证明
三、受理时间:学期内的工作日均可,寒暑假须通过工作微信LNUCED提前预约。
四、办结时间:每月第4周的星期三(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地点: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学历教育管理科(崇山校区机关楼226)
六、证明书领取时间:提交补办申请全部材料后,经确认无误,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领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联系电话:024-62202177
八、学校档案中心地址及电话: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图书馆南侧,024-62202809
★由于现在处于疫情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办理毕业证明书可送至崇山校区正门,并拨打62202177联系工作人员领取或采取快递方式,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收件人:李老师 电话:024-62202177。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