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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3年秋季成人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3-09-02 09:41  

教务处将于9月初办理2013年秋季成人教育(脱产、夜大、业余、函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请有20136月—7月毕业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教学单位,及时组织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辽宁大学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审核办理工作,并认真填报相关申请材料,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为了进一步做好成人学士学位的审核办理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1.  关于学位审定表:学位审定表是学位申请审核和个人人事档案中的重要材料,故学位审定表上的所有信息务必准确规范填写,各单位要杜绝由于学位审定表填写不认真导致出现不准确、不规范甚至错误的情形;请相关单位认真审核学生申请信息并认真组织填报学士学位审定表,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士学位审定表要求学生审核无误后方可领取并签收。

2.  申请学位名册及学士学位审定表中各项信息请填写准确完整。学位考试课程时间和成绩应准确无误。学位考试成绩及考试年月必须按照教务处考务中心下发的成人学位课考试成绩填写,如因成绩不准确所产生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教学单位负责。

3.  关于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原件要求单独排序,当场审核当场返还。

4.  关于照片:照片要求上交至少同版二寸照片两张及其身份证号码命名的数码底版。按照学位办的要求,学位证书应采用符合标准的数码照片。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脱产、夜大、业余、函授)要求一律使用新华社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采集的学历图像照片及其数码底版(数码底版可至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或者个人学信档案处下载);自学考试学生要求使用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彩照及其数码底版。自学考试学生自行采集拍摄的照片应在背面用圆珠笔写明专业及姓名(不得使用水性笔),照片应清晰,照片正面不得有划痕和墨痕。

5.  关于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有变更或不一致信息,须报送相应说明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请相关单位于923日前将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核。申请所需详细材料请参见《辽宁大学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目录如下:

序号

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材料目录

1.

成人申请学士学位统计表

2.

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名册、成人学士学位审定表

3.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者本科期间存档成绩单复印件

5.

3门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原件

6.

22寸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及其底版(蓝色背景)

7.

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024-62202261

附件:

1.  成人申请学士学位统计表

2.  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名册

3.成人学士学位审定表

辽宁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2013年9月2日

附件【2013秋成人学位.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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